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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課規定-第一校區

新舊制課程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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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語修課學分數規定(107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外語修課學分數規定(106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外語修課學分數規定(105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外語修課學分數規定(104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外語修課學分數規定(103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外語修課學分數規定(102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外語修課學分數規定(101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三、 修課原則

一、107學年度入學新生

 ※ 不可退選內定之英語必修課程 

(一)共同外語課程
 1.
   共同英語
 
I.   大一必修實用英文(一)、(二);大二必修實用英文(三)、(四)
 II.  
多益成績達 550 分(或等同 CEFR B1 等級)以上者得免修大一英語(4學分);多益成績達 785 分(或等同 CEFR B2 等級)以上者得免修大一、大二英語(8 學分),但須選修主題式英語或其他外語課程補足語言畢業學分 數。 

 2.   共同日語
 I.   上學期開日語1、3、5、7,下學期開日語2、4、6、8
 II.  可從任一級數開始修課,只能上修,如果下修將不予承認。
 EX:乙生若是修畢日語4,則繼續上修日語5、6,如修日語1、2、3將不予承認。

 3.   共同德語
 I.  上學期開德語1、3、5,下學期開德語2、4、6
 II. 可從任一級數開始修課,只能上修,如果下修將不予承認。
 EX:甲生若是修畢德語3,則繼續上修德語4、5、6如修德語1、2將不予承認。

 4.   共同東南亞語(泰、越、印)
 I.  上學期開東南亞語1、3,下學期開東南亞語2、4
 II. 可從任一級數開始修課,只能上修,如果下修將不予承認。
 EX:甲生若是修畢泰語3,則繼續上修泰語4如修泰語1、2將不予承認。

 (二)應英系修課原則:不能選英語課程

 (三)應日系修課原則:不能選日語課程

 (四)應德系修課原則:不能選德語課程

二、106學年度(含)之前入學新生 

 ※ 新生(含轉學生)入學第一學期不可退選內定之英語課程 

 ※ 第二學期起依照級數自行選修課程,如有課程被當,而不能選修該級數課程,請聯繫語教中心 ※ 

 (一)共同外語課程
 1.共同英語:採循序漸進(下圖由左至右)

  注意:1.不可跨級修課、不可先修第二外語

     2. 同一學期限修2門外語

   

  

    ※上學期一律開課程A,下學期一律開課程B
    ※同級別課程A、B不檔修   
        EX:甲生可先於大一下修英語3B,大二上再行修習英語3A
    需修完同一級數之課程A&B才可繼續往上一級數修課
        EX:甲生於新生英語安置測驗分配之級別為1,則需修完英語1A & 1B才可選修英語2A或2B,若是甲生未修完級別1之課程而先行選擇其他級別之課程,則該課程學分不予承認

 2.   共同日語
 I.   上學期開日語1、3、5、7,下學期開日語2、4、6、8
 II.  可從任一級數開始修課,只能上修,如果下修將不予承認。
 EX:乙生若是修畢日語4,則繼續上修日語5、6,如修日語1、2、3將不予承認。

 3.   共同德語
 I.  上學期開德語1、3、5,下學期開德語2、4、6
 II. 可從任一級數開始修課,只能上修,如果下修將不予承認。
 EX:甲生若是修畢德語3,則繼續上修德語4、5、6如修德語1、2將不予承認。

 4.   共同東南亞語(泰、越、印)
 I.  上學期開東南亞語1、3,下學期開東南亞語2、4
 II. 可從任一級數開始修課,只能上修,如果下修將不予承認。
 EX:甲生若是修畢泰語3,則繼續上修泰語4如修泰語1、2將不予承認。

 (二)應英系修課原則:不能選英語課程

 (三)應日系修課原則:不能選日語課程

 (四)應德系修課原則:不能選德語課程

 ※各位同學還是對自己選課有任何疑問的話,請到語教中心(圖資館一樓J127)直接詢問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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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課程結構規劃表-四技

107學年度課程結構規劃表-二技

106學年度課程結構規劃表-四技

106學年度課程結構規劃表-二技

105學年度課程結構規劃表-四技

105學年度課程結構規劃表-二技

104學年度課程結構規劃表-四技

104學年度課程結構規劃表-二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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