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畢業門檻準則
本校大學部學生需通過英語能力畢業門檻以及完成外語學分數之修課規定方可畢業,若各系自訂英語畢業門檻高於語言教學實施要點附表一之規定者,另依該系規定。
一、外語學分數之修課規定(不適用於應用英語系):https://flec.nkust.edu.tw/p/412-1046-3528.php?Lang=zh-tw
二、畢業門檻系統查詢:畢業資格審查結果請至「校務系統/教務資訊查詢/【學生】畢業預審報表(初步審查)
三、校訂英語畢業門檻申請-語言學習成效系統:https://flec.nkust.edu.tw/p/412-1046-9133.php?Lang=zh-tw (含教學手冊)
(語言學習成效系統與校務系統未連動,預計學期末彙整後更新校務系統)
四、畢業門檻及補救申請條件規定(含Q&A)
年度(未降轉) |
全校區 |
114學年度入學本國四技學生 |
年度(未降轉) |
全校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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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學期起適用 |
113-2學期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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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入學本國四技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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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入學本國四技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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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入學本國四技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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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入學本國四技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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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入學本國四技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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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入學本國四技學生 |
年度(未降轉) |
第一校區 |
建工/燕巢校區 |
楠梓/旗津校區 |
107學年度入學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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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入學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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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學年度入學學生 |
五、 其他相關資訊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