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救措施申請流程(114-1學期起)
114-1學期起
補救措施申請流程 (限108學年起入學之日間部四技非應英系學生)
第一階段
備註:
1.必須將此一次證照資料成績上傳至語言學習成效系統,校內英語畢業門檻檢定考試由外語教育中心匯入系統。
2.可認列之官方公開測驗,請詳閱畢業門檻規定
3.一次公開測驗或第八次校內英語畢業門檻檢定考試的「考試日期」:必須介於「新生入學之後」及「登記實用英文(三)或(四)補救課程之前」;若審核未符合規定,該次補救措施不予採認。
4.若考試成績單無法在參加補救課程之前收到,可先登記補救課程,成績單則可後補上傳並送出審查。
第二階段
備註:
1. 登記補救課程:作為補救課程的實用英文(三)、(四),統一由外語中心安排課程,無法自行選課,請至所屬校區補救課程連結登記。
2. 審核通過後,因語言學習成效系統與校務系統未連動,預計學期末彙整後更新校務系統。
3. 送出審查後將由所屬校區外語教育中心承辦人審查,審查完畢會寄信通知,請自行至系統確認審查結果及審查備註。
補救措施相關Q&A:
Q1. 可以先修實用英文(三)或(四)補救課程再補一張校外英檢或八次校內英語畢業門檻檢定考試未通過的證明嗎?
A1. 不行,需要在高科大的在學期間內,取得一張校外英檢或八次校內英語畢業門檻檢定考試未通過的證明後,才可以修讀實用英文(三)或(四)補救課程。
Q1-1.為什麼要一張校外英檢或八次校內英語畢業門檻檢定考試沒有通過才能參加補救措施?
A1-1.在提升同學的語言能力前提下,同學努力應試一張校外英檢或八次校內英語畢業門檻檢定考試後,依舊未通過英文畢業門檻,才能以補救措施的方式達英文畢業門檻,這樣才是符合補救的用意。
Q2.校內畢業門檻檢定考試零分也可以採計8次內嗎?
A2.不可以,因違規或缺考註記為零分不可採計8次。
Q3. 在學期間參加一次各類校外英檢考試,可否採「全民英檢初試」未通過的成績證明來申請補救?
A3. 不行,必須是畢業門檻認列清單的證照和級別,例:全民英檢中級考試以上未通過的成績證明。
Q4. 我是轉學生,轉學前也是在大學期間考的未通過的成績單可以採計嗎?
A4. 可以,請留存好正本資料以利查驗,並上傳至語言學習成效系統。
Q5.若實用英文(三)或(四)補救班不及格,該怎麼辦?
A5.可以任選一學期再次登記補救課程或參加校內英語畢業門檻檢定考試。
Q6.實用英文(三)或(四)補救班可以自己選課嗎?
Q6.不行,但須自行至所屬校區的補救課程連結登記,才會安排補救課程。
Q7.我因為實習不能回校修課,補救課程可以校際選課來抵修嗎?
A7.不行,因為這是作為畢業門檻用,不能修讀校外的課程。請參考可認列公開測驗通過畢業門檻。
Q8.可以修讀進修部的實用英文(三)作為補救課程嗎?
A8.不行,因進修部課程沒有分級分班,不能做為補救課程。
Q9. 108-113入學學生113-2學期前和114-1學期起的差別?
Q9-1.要幾張官方公開證照未通過成績才能使用補救措施?
A9-1.113-2學期前要補救,須在學期間有2張才可。
114-1學期起要補救,須在學期期間有1張即可。
Q9-2.113-2學期之前考的校內英語畢業門檻檢定考試,可以計入8次嗎?
A9-2.可以,在學期間累積8次即可。
Q9-3. 校內英語畢業門檻檢定考試550分以上,可以算通過畢業門檻嗎?
A9-3. 108-109學年度的學生,可以。
110-113學年度的學生,113-2學期前 (114/7/31前) 先取得 2 次校外官方公開證照未通過再考試達550分,才可採計通過; 114-1學期起即可用校內英語畢業門檻檢定考試通過。
Q9-4. 我在113-2學期前課堂的多益大會考550分以上,114-1學期可以算通過畢業門檻嗎?
A9-4. 不能,須要114-1學期再重新參加考試取得550分以上才可採計。
Q9-5: 113-2學期前已完成全英授課的課程或短期課程,就不能當作補救了嗎?
A9-5: 以修課學期區分,113-2學期之前符合補救規範的還是可當作補救課程,惟114-1學期起無法作為補救。
Q9-6: 114-1學期沒有全英授課和短期的課程可以當補救,那我可以上什麼課程當補救呢?
A9-6: 符合補救條件補救後,114學年度起可以認定的補救課程是 實用英文(三)或實用英文(四)。
Q9-7: 我已經在113-2 學期前已完成通過英文畢業門檻,這樣我的英文畢業門檻會變動嗎?
A9-7: 不影響,英文畢業門檻通過即是完成。